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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首次公开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首次公开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7日 作者:记者 李唐宁 来源:经济参考报关键词:结果,分类,公司
  15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了《2011年期货公司分类结果》。这是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实施三年以来第一次对外公布结果。业内人士分析,分类评价制度将推动期货公司做优做强,提升发展质量,同时进一步推动期货公司优胜劣汰。
  据了解,2011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是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实施以来的第三次评价,也是分类监管制度修订后的首次评价。分类评价结果显示,在参与分类评价的163家期货公司中,A类20家,其中,中国国际、永安、中粮获得A A级,华泰长城、广发、南华、海通、银河、浙商、江苏弘业、浙江中大、新湖、国泰君安、上海中期、申银万国等17家公司获得A级。光大,格林,长江等39家公司获得B类。C类与D类分别为79家和25家,名单未在中期协网站公布。
  事实上,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自实施以来,一直未向市场公开。部分期货公司多次呼吁监管部门公布分类评价结果,提高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工作的透明度。《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修订后,删除了“期货公司不得对外公布分类结果”的内容。同时,监管部门决定从2011年起尝试在每年分类评价工作结束后向社会公开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
  银河期货总经理姚广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向社会公布分类评价结果符合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有利于提高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制度的透明度,增强分类评价制度的有效性。
  从分类评价结果来看,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制度中,合规经营仍被视为期货公司分类监管中最重视的因素。期货公司在评价期内存在股东虚假出资、股东抽逃出资、挪用客户保证金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分类评价制度中引导期货公司做优做强的意图体现的非常明显。修订后的分类评价制度通过市场竞争力指标,分别从客户权益、收入、成本管理、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5个方面对期货公司进行全方位评价。
  从国内期货市场现有的投资者结构来看,个人投资者仍然占了90%以上的比例,而国际成熟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占比一般在50%以上,部分甚至达到了80%;因此,分类评价制度中引入了期货公司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状况的评价,推动期货公司做优做强,提升发展质量,而不是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盲目做大。
  银河期货研究中心总经理助理屈晓宁(博客,微博)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分类评价结果实际上在7月中旬已经产生,但从目前来看,各家期货公司并没有将此当做宣传重点“目前的情况跟2008年以前不同,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在不断变化,机构投资者数量增加。伴随着行业参与者的数量和质量的提升,公开这种比较权威的第三方评价,更多的是要为产业客户负责。”
  另外,新评价制度中,增加了鼓励行业兼并重组的内容。在评价期内期货公司与其他期货公司合并的,在评分上由修订前的加3分提高为加4分。南华期货总经理罗旭峰认为,这有助于鼓励优质期货公司做大做强,进一步推动期货公司优胜劣汰,提高期货经营机构整体竞争实力。
  而在分类评价中位次靠后的公司而言,评价结果是否会对企业经营产生影响?国都期货董事总经理叶晓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评价结果来看,A类公司占比只有约12%,不能简单地从分类来判断公司的实力和发展前景,期货公司还是按照自身特点出发,寻找企业增长点。
  此外,预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将于今年9月“整装”上市,目前已有37家期货公司的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申请材料被证监会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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