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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不能为客户“开小灶”!监管要求券商管好研报发布等行为 13:43

分析师不能为客户“开小灶”!监管要求券商管好研报发布等行为 13:43

分析师不能再随意发布未经合规审核的研报或观点了。

上海证券报报道称,近期,监管层向券商下发了《加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流程管理 规范证券分析师服务客户活动》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显示,有券商分析师将未经公司审核的研究报告优先提供给自行维护的微信群。上述行为违反了分析师执业规范中的公平原则,同时研报未经公司合规和质量审核,不符合研报发布流程管理。通报要求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法规有关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流程的规定进行管理,加强内部控制、质量审核、合规审查、留痕管理,严格按照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要求履行对外发布前的审核程序。



(图片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述媒体分析称,此次通报要求各家券商从两个方面加强对分析师的管理,一是依法规范使用互联网工具等传播媒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二是通报要求严格管理证券分析师提供证券研究报告服务行为。

近年来,国内金融信息服务机构的快速发展,为了更方便地服务客户,不少分析师使用面向公众的即时通信软件如微信群、QQ群、自媒体等,以及使用具有内容展示或分享功能的应用软件如有道云笔记、简书等互联网工具向客户提供证券研究报告等后续服务。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券商分析师也中意在重要政策发布或重磅消息产生时在以上平台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相关金融机构和投资人也会留意某些分析师或金牌投顾在其公众号上对热点的点评,但他们不合规地发布信息却可能造成不公平对待投资人的影响。

市场上通过博眼球、抢时效发布文章想C位出道的分析师不在少数,而版式、格式、数据质量等均不符合证券研究报告标准的研报更不在少数。

早在2018年12月26日晚间,网信办就已发布了《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简称《规定》),重点加强了金融信息服务内容管理。《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按照《规定》,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以下六类内容的信息:

1、散布虚假金融信息,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的;

2、歪曲国家财政货币政策、金融管理政策,扰乱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的;

3、教唆他人商业欺诈或经济犯罪,造成社会影响的;

4、虚构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事件或新闻的;

5、宣传有关主管部门禁止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

上述文件的要点还显示,金融信息服务使用者可举报含有上述6条内容的信息发布者,严重违法违规者也将被追究刑责。

券商中国援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部分金融信息服务机构炒作金融市场风险、发布敏感市场信息、歪曲金融监管政策,对经济金融稳定带来冲击,亟待规范。金融信息服务对提升金融业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制定出台《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旨在加强金融信息服务内容管理,提高金融信息服务质量,促进金融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媒体表示,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与有关主管部门建立金融信息服务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也意味着网信办或与“一行两会”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来及时处置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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