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期货程序化 | :期货程序化研究 | :期货量化学习 | :期货量化 |
返回列表 发帖

烧碱、对二甲苯期货及期权在郑商所正式挂牌交易

烧碱、对二甲苯期货及期权在郑商所正式挂牌交易

9月15日,烧碱、对二甲苯期货及期权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下简称“郑商所”)正式挂牌交易。来自中国证监会系统单位、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产业企业等代表共同参加了上市活动。

  化学工业是现代工业的基石。烧碱、对二甲苯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涉及国民经济诸多领域。其中,烧碱作为“三酸两碱”之一,是盐化工行业的重要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印染、化纤等多个重要领域。对二甲苯由石油炼化而来,主要用于生产PTA(6402, 62.00, 0.98%),是第一大化纤(聚酯纤维)的重要原料。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烧碱生产和消费国,也是最大的对二甲苯生产、消费和进口国。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受地缘政治、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烧碱、对二甲苯现货价格波动剧烈。石化产业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并存,氯碱工业在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和实现绿色发展等方面也存在诸多难点,市场迫切需要更多风险管理工具为产业企业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傅向升表示,此时推出对二甲苯、烧碱期货及期权,有利于构建更为完善的相关产业链期货品种体系,为产业提供高效的价格发现、风险管理、资源配置工具,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促进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理事长张文雷认为,当前,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上市烧碱期货及期权,有利于完善产业链上下游风险管理工具,助力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提升自我变革升级的主动性、积极性、稳定性,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郑商所理事长熊军表示,烧碱与对二甲苯均属中间产品,上市后能够与期货市场现有的PTA、短纤、氧化铝等品种形成有效联动,进一步丰富产业链相关板块衍生品类型,能够为相关产业企业提供更加多元化的风险管理工具,助力将我国化工产品的规模优势转化为定价优势,进一步提升纺织原料、能源化工产品定价影响力。

  “郑商所对二甲苯期货及期权合约的推出,为国内产业用户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对冲工具和避险手段,同时也为市场提供较好的价格发现机制,更有助于提升国内实体产业参与国际经营过程中的价格话语权。随着我国对二甲苯期货及期权合约的上市,国家金融基础设施对相关产业链服务的进一步补充和强化,对国内市场主体充分参与全球产业分工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中化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采访过程中,多家产业企业也表达了参与烧碱期货及期权的意愿。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期货部部长王铭之告诉记者,作为烧碱产品的生产方和销售方,烧碱期货及期权上市后,我们会利用公司已有的成熟套期保值制度和经验,积极参与,规避或减少因烧碱价格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我们目前经营的烧碱贸易,一直受限于价格风险无法自营管理,烧碱期货及期权上市后,就可以更好地衔接上下游,我们有很强烈的参与意愿,也在为具体参与烧碱期货做内部员工培训和定岗管理。”厦门国贸石化有限公司液化部副总经理吴明阳提到。

  熊军表示,郑商所将恪守一线监管职责,着力维护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产业发展和实体需求,不断优化合约规则制度,扎实做好市场培育和推广,促进品种功能有效发挥,更好助力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论坛官方微信、群(期货热点、量化探讨、开户与绑定实盘)
 
期货论坛 - 版权/免责声明   1.本站发布源码(包括函数、指标、策略等)均属开放源码,用意在于让使用者学习程序化语法撰写,使用者可以任意修改语法內容并调整参数。仅限用于个人学习使用,请勿转载、滥用,严禁私自连接实盘账户交易
  2.本站发布资讯(包括文章、视频、历史记录、教材、评论、资讯、交易方案等)均系转载自网络主流媒体,内容仅为作者当日个人观点,本网转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不对该类信息或数据做任何保证。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能依靠信息而取代自身独立判断,不对因使用本篇文章所诉信息或观点等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发布资源(包括书籍、杂志、文档、软件等)均从互联网搜索而来,仅供个人免费交流学习,不可用作商业用途,本站不对显示的内容承担任何责任。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谢谢合作!
  4.龙听期货论坛原创文章属本网版权作品,转载须注明来源“龙听期货论坛”,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本论坛除发布原创文章外,亦致力于优秀财经文章的交流分享,部分文章推送时若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并涉及版权问题时,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方式:http://www.qhlt.cn/thread-262-1-1.html
如何访问权限为100/255贴子:/thread-37840-1-1.html;注册后仍无法回复:/thread-23-1-1.html;微信/QQ群:/thread-262-1-1.html;网盘链接失效解决办法:/thread-93307-1-1.html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