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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期货交易所齐发落实穿透式监管相关要求的通知

四家期货交易所齐发落实穿透式监管相关要求的通知

11月20日,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同时发布关于落实穿透式监管相关要求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18〕27号)要求,客户通过交易终端软件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应确保客户下达的交易指令直达其信息系统。请各期货公司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并按照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发布的《期货公司客户交易终端信息采集及接入认证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做好中继代理软件管理和认证工作,对于符合监管规定的中继代理软件,开通准入权限。

在多位期货业内人士看来,相关部门之所以在期货市场引入穿透式监管,主要目的是遏制个别机构个人利用海量关联账户操纵期货价格等违规行为。

所谓穿透式监管,不同于以往期货公司申报可疑账户交易状况与实控人信息等资料,而是由专门的监控中心负责实控账户报备的集中管理,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从而强化实控账户管理制度。这意味着期交所与金融监管部门能迅速找到海量关联账户背后的实控人,通过大数据分析与风控模型预警提前洞察上述实控人是否利用关联账户开展期货价格操纵,及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随着科技迅猛发展,现在不少机构个人可以通过高技术含量的交易软件与服务器,一下子运作成百上千个关联账户进行期货买卖,从而在短期内操纵期货价格牟利。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副主席姜洋曾公开表示,穿透式监管,首先意味着账户编码可以看穿。我国市场实施穿透式监管是基于我国的国情市情,由于散户股东较多,市场制度还在健全当中,监管掌握单个客户的资金和交易运行,可以对其形成威慑,使其不敢随意操纵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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