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期货程序化 | :期货程序化研究 | :期货量化学习 | :期货量化 |
返回列表 发帖

上期能源今日起开展程序化交易客户备案

上期能源今日起开展程序化交易客户备案

23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称上期能源)发布《关于做好程序化交易备案工作的通知》,自2月26日起正式开展程序化交易客户备案工作。同日,上期能源还发布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操作指南》。

  通知称,为加强程序化交易的统一监管,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上期能源自2月26日起开展程序化交易客户备案工作。各单位应事先向上期能源备案在本单位开户的、存在程序化交易行为的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开展程序化交易的,应当自行备案。

  上期能源程序化交易备案实行网上备案,各单位备案时应按照备案页面的内容要求,全面、详细地填写程序化备案所需信息。对于存在不报、漏报、未及时备案程序化交易等情况的,上期能源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限制相关业务等措施。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操作指南》,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应当按照《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五章大户持仓报告制度的要求报送大户持仓报告,并应当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客户在某期货合约的买(卖)持仓(同一方向上一般持仓与套利持仓合并计算,下同)达到规定的一般持仓限额时,应当主动于下一交易日15:00前向上期能源报告。

  境外中介机构在某期货合约的买(卖)持仓达到规定的一般持仓限额的60%时,应当主动于下一交易日15:00前向上期能源报告。此外,境外中介机构在某期货合约的买(卖)持仓达到规定的一般持仓限额的特定持仓占比档位时,也应当主动于下一交易日15:00前向上期能源报告。

论坛官方微信、群(期货热点、量化探讨、开户与绑定实盘)
 
期货论坛 - 版权/免责声明   1.本站发布源码(包括函数、指标、策略等)均属开放源码,用意在于让使用者学习程序化语法撰写,使用者可以任意修改语法內容并调整参数。仅限用于个人学习使用,请勿转载、滥用,严禁私自连接实盘账户交易
  2.本站发布资讯(包括文章、视频、历史记录、教材、评论、资讯、交易方案等)均系转载自网络主流媒体,内容仅为作者当日个人观点,本网转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不对该类信息或数据做任何保证。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能依靠信息而取代自身独立判断,不对因使用本篇文章所诉信息或观点等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发布资源(包括书籍、杂志、文档、软件等)均从互联网搜索而来,仅供个人免费交流学习,不可用作商业用途,本站不对显示的内容承担任何责任。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谢谢合作!
  4.龙听期货论坛原创文章属本网版权作品,转载须注明来源“龙听期货论坛”,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本论坛除发布原创文章外,亦致力于优秀财经文章的交流分享,部分文章推送时若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并涉及版权问题时,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方式:http://www.qhlt.cn/thread-262-1-1.html
如何访问权限为100/255贴子:/thread-37840-1-1.html;注册后仍无法回复:/thread-23-1-1.html;微信/QQ群:/thread-262-1-1.html;网盘链接失效解决办法:/thread-93307-1-1.html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