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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国金融法论坛期货法论坛举行

第五届中国金融法论坛期货法论坛举行

日前,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主办、中金所承办、上海金融法院等协办的第五届中国金融法论坛长三角金融庭长暨期货法论坛在中金所新办公大楼举行。本次论坛以“民法典对金融交易担保的影响”以及“民法典与期货法立法”为主题。来自全国法院系统、金融监管机构、高等院校、市场机构及交易所的100余名嘉宾在现场参与研讨,3800余名观众通过现场直播观看论坛实况。

  中金所副总经理李海超在致辞中表示,今年是我国期货市场成立30周年,也是金融期货市场成立10周年。10年来,金融期货市场整体运行稳健,产品功能有效发挥,为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发挥了重大作用。期货市场是规则导向型市场,制定期货法是期货市场“建制度”的必然要求。中金所一直高度重视期货市场法治建设尤其是期货立法,期望期货法立法紧紧围绕期货市场功能发挥这条主线,坚持集中统一监管和功能监管的有机结合,完善期货交易和结算等基本制度安排,健全期货市场风险管控体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为交易所自律监管履职提供法律保障。

  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肖凯表示,上海金融法院自2018年8月20日成立以来,致力发挥专门金融审判职能,为金融市场创新发展筑牢司法防线。同时,全力推动区域金融司法协作,为长三角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并着力司法保障期货交易秩序,共同推动期货市场的法治化进程。

  上海证监局副局长王登勇表示,民法典必将对期货法的制定产生深远的影响。他对期货法立法提出五点期望:一是坚持将投资者保护作为期货法立法的重中之重;二是确立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原则;三是将国外成熟做法同中国特色相结合;四是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同时加强跨境监管;五是为期货市场和行业的发展预留空间。

  上期所监事长陆文山表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期货市场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立法和司法应当立足期货市场实践发展,积极回应新定位、新使命,为形成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营造良好的生态圈和营商环境。期货法立法中应当明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立法目的和指导思想,提升期货市场的战略功能定位,布局多层次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建设,完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期货产品上市机制,引入交易参与人和结算参与人的分层分类,完善期货经营机构的业务范围和监管,建立完备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明确商品期货交易所仓单登记的法律地位。

  在学术研讨环节,与会嘉宾就“民法典与期货法立法”这一主题展开了热烈的研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薛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叶林、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多奇分别作了主题发言。薛峰提出期货市场监管应理顺民事、自律、行政、刑事的关系,做好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类型、责任的协调衔接。叶林认为民法典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具有里程碑意义,但可能会对期货市场相关业务产生影响,对外开放业务中跨境客户的信息收集与处理也会面临域外数据保护规定的限制。期货交易中的基础法律关系与合同法、物权法等存在一定差异,需要在期货法中予以专门规定。许多奇提出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为以让与担保模式实现债券担保提供了基本的底层制度框架,但多层的让与担保效力有待确认,建议期货法在民法典基础上细化相关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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