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期货程序化 | :期货程序化研究 | :期货量化学习 | :期货量化 |
返回列表 发帖

事关期货交易 这些情况下夜盘可撤单、日盘可集合竞价

事关期货交易 这些情况下夜盘可撤单、日盘可集合竞价

期货市场部分交易细则将迎来变化。

国内三家商品交易所近日发布公告称,就相关交易管理办法及交易细则进行修订,并将于5月26日实施。

具体看来,郑商所增加夜盘品种日盘前撤单功能。上期所及上期能源、大商所增加连续交易品种(夜盘品种)的日盘集合竞价。

根据郑商所公告内容,此次修订增加了“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单,可以在同一交易日上午8:55至8:59之间取消”的规定,自5月26日起正式生效,生效后交易者可以按照规定根据自己的意愿取消夜盘交易中未成交的申报单。

大商所公告显示,自2023年5月26日交易时(即5月25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大商所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将在日盘第一小节前增加一次集合竞价。

上期所及上期能源公告显示,自2023年5月26日(即5月25日晚连续交易)起,对于开设连续交易的品种在日盘开始前5分钟(即8:55至9:00)增加集合竞价。

据行业人士介绍称,目前每一个交易日每一个合约只有一次集合竞价,即开盘集合竞价。开设连续交易的品种,其开盘集合竞价在连续交易时段开市前5分钟内(20:55~21:00)进行,集合竞价前4分钟为合约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在无连续交易阶段的交易日,开盘集合竞价在日盘开市前5分钟内(8:55~9:00)进行。未开设连续交易的品种,其开盘集合竞价在日盘交易时段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

夜盘交易方面,此前交易者在参与夜盘品种交易时,可能出现夜盘结束后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一定的隔夜行情波动,个别交易者在日盘开盘前会因来不及撤单而面临损失风险。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交易者在夜盘结束后可能因市场行情变化而改变交易意愿,但由于在日盘开盘时来不及取消夜盘交易中未成交的申报单而可能造成损失。针对这种情况,郑商所此次对规则修订将给予交易者在日盘前撤单的时间窗口,旨在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保护交易者权益。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增加日盘集合竞价,交易者可以在日盘集合竞价的报单阶段对夜盘交易阶段未成交的申报单进行撤单,促进日盘开始交易的价格更加公允、有效,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性和保障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此次大商所夜盘交易品种增加日盘集合竞价后,夜盘交易阶段未成交的申报单将自动参与日盘集合竞价,交易者也可以在日盘集合竞价的报单阶段,对夜盘交易阶段未成交的申报单进行撤单。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原标题:事关期货交易,这些情况下夜盘可撤单、日盘可集合竞价

论坛官方微信、群(期货热点、量化探讨、开户与绑定实盘)
 
期货论坛 - 版权/免责声明   1.本站发布源码(包括函数、指标、策略等)均属开放源码,用意在于让使用者学习程序化语法撰写,使用者可以任意修改语法內容并调整参数。仅限用于个人学习使用,请勿转载、滥用,严禁私自连接实盘账户交易
  2.本站发布资讯(包括文章、视频、历史记录、教材、评论、资讯、交易方案等)均系转载自网络主流媒体,内容仅为作者当日个人观点,本网转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不对该类信息或数据做任何保证。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能依靠信息而取代自身独立判断,不对因使用本篇文章所诉信息或观点等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发布资源(包括书籍、杂志、文档、软件等)均从互联网搜索而来,仅供个人免费交流学习,不可用作商业用途,本站不对显示的内容承担任何责任。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谢谢合作!
  4.龙听期货论坛原创文章属本网版权作品,转载须注明来源“龙听期货论坛”,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本论坛除发布原创文章外,亦致力于优秀财经文章的交流分享,部分文章推送时若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并涉及版权问题时,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方式:http://www.qhlt.cn/thread-262-1-1.html
如何访问权限为100/255贴子:/thread-37840-1-1.html;注册后仍无法回复:/thread-23-1-1.html;微信/QQ群:/thread-262-1-1.html;网盘链接失效解决办法:/thread-93307-1-1.html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