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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汇金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直接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六家商业银行、四家证券公司、两家保险公司和四家其他机构。[1]

主要职能是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2007年9月29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汇金变为后者的全资子公司。

发展历程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6日,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投资控股公司,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行使对重点金融企业的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支持其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国家注资的安全并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就汇金控股的金融机构而言,其面临的是一个多部门监管的格局:央行行使金融稳定监管职能,银监会行使行政和资本监管职能,财政部行使财务监管职能,而汇金行使股东监管职能。

由易纲和谢平等人筹划,中央汇金公司成立伊始便被中央银行赋予了金融稳定政策执行平台的角色。央行每每召开金融稳定工作会议,汇金及其全资子公司建银投资都会有代表参加,更不必说指导汇金工作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改办便设在金融稳定局。与此同时,汇金的全部5000万元注册资金来自财政部,而运营的却是央行资金,成立之时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对中行、建行注资,2004年6月动用催收央行再贷款的30亿元人民币注资交行。


2004年9 月,谢平身兼金融稳定局局长和汇金总经理两职,策划者与执行者兼备的4个月为2005年系列动作打下了战略基础。自2005年开始,中投证券也被央行当作了金融企业重组平台,先后对银河证券、申银万国、国泰君安等8家证券公司实施了重组。局面在2005年4月有了些变化,汇金只注资工行150亿美元,与财政部各持50%股份。来自财政部门的看法是,以前是“弱财政”下的安排,可能开始有所改变。[1]

2007年9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从中国人民银行购买中央汇金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将上述股权作为对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公司”)出资的一部分,注入中投公司。中央汇金公司的重要股东职责由国务院行使。中央汇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任命,对国务院负责。

中央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央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中央汇金公司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投公司根据国务院要求持有中央汇金公司股权。中投公司开展投资业务和中央汇金公司代表国家行使股东职能的行为之间有严格的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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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团队

中央汇金公司是2003年12月16日成立的,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代表国家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汇金公司原由国务院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领导小组指挥运作,现并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它是中国金融稳定局的窗口。有关金融稳定的行政性措施是由金融稳定局制定并执行的,而市场化的措施则是由中央汇金公司来操作。因此,汇金公司是国务院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 “工具性”公司。对于汇金公司的定位,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公司成立之初,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对它的职责是这样阐述的:用外汇储备向商业银行注资不是财政拨款,而是一种资本金投入。中央汇金投资公司作为出资人,将督促银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力争使股权资产获得有竞争力的投资回报和分红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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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业务

汇金公司主要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

1、 国家开发银行;
2、中国进出口银行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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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记录

日期
投资记录
2003年12月
注资中国银行225亿美元;
2003年12月
注资中国建设银行200亿美元;
2003年12月
注资建银投资公司25亿美元;
2004年6月
注资交通银行25亿人民币;
2005年4月
注资中国工商银行150亿美元;
2005年6月
注资银河证券公司100亿元人民币;
2005年7月
注资中国进出口银行50亿美元;
2005年8月
注资申银万国证券公司25亿人民币另提供贷款15亿人民币;
2005年8月
注资国泰君安证券公司10亿人民币另提供贷款15亿人民币;
2005年8月
注资银河金融控股公司55亿元人民币;
2005年9月
注资光大银行100亿元人民币;
2005年9月
重组南方证券成立中投证券公司
2006年12月
注资光大银行200亿人民币;
2007年12月
出资1460.92亿元人民币持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8.7%的股权。
2008年10月
注资农行1300亿元人民币等值美元。
2009年11月
签署了购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人寿”)38.815%股权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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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2009年10月11日分别公告,三行均于10月9日收到股东汇金公司通知,汇金公司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三行A股股份,汇金共增持工行2.81亿股,约占其总股本的0.08%;增持中行8160.7万股,约占其总股本的0.03%;增持建行1.29亿股,约占已发行总股份的0.06%。汇金公司并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三行股份。
2011年10月10日消息,据新华社报道,中央汇金公司为支持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发展,稳定国有商业银行股价,中央汇金公司将在二级市场自主购入工、农、中、建四行股票,并从即日起开始有关市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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