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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严肃查处编造传播证券期货虚假信息行为

中国证监会严肃查处编造传播证券期货虚假信息行为

1月19日,证监会通报了查处编造传播证券期货虚假信息案件情况,2017年,证监会先后对上海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陆某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同花顺(300033,股吧)网络传播误导性信息、曾某雄编造传播期货市场虚假信息等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将马某超(无业)编造传播“中纪委凌晨重大指示,A股相关负责人员受全面调查”虚假信息行为移交公安机关采取治安处罚措施。

  2016年以来,证监会立案稽查相关案件7起,行政处罚11起,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2起,移送公安机关采取治安管理处罚措施2起。

  相关案件显示,从虚假信息的类型看,随着监管执法力度加大,恶意编造监管动向甚至监管政策的明显增多,相关案件比重达到75%,甚至出现为牟取私利编造监管机构将调查“做空势力”的谎言。从涉及的市场领域看,虚假信息的编造传播已经不限于证券市场,开始向期货市场蔓延。有关人员以上海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蛋品流通协会”等所谓期货行业组织的名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严重影响“沪镍1601合约”、“JD1609合约”等期货合约价格。从违法主体上看,个别媒体、自媒体工作人员为吸引眼球屡次作案,最近2年此类人员涉案数量占到此类案件总量的71%,应当引起各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充分警醒。从虚假信息传播路径看,由前几年的“广场式”公开散布为主,转变为“茶坊式”社交网络集聚、传播后转公开为主。有的人将微信群或朋友圈内的不实信息变造拼接、恶意删减、修改信源、篡改标题后公开散布,造成严重后果,还有财经网(博客,微博)站过度依赖自动抓取软件,在信息审核方面严重失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依据我国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属于严格禁止的行为。编造证券期货虚假信息违反法律,传播虚假信息同样违反法律;构成违法的,相关个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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