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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躺着赚钱的日子到头了!大资管新政落地 六行业有致命一击

金融业躺着赚钱的日子到头了!大资管新政落地 六行业有致命一击

核心提示: 最近几天,没有什么比大资管新政更牵动全市场关注,而这个周一,也没有哪只股票,比广汽集团的闪崩更令市场惊心!每逢周末迎新政,这次轮到百万亿资管行业!都说金融业躺着赚钱的日子到头了,究竟是怎么个到头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让资管江湖混战数载之后,又将迎来统一监管新时代。谁等来意外利好?谁遭遇灭顶之灾?哪些业务获得监管重点支持?哪些业务遭遇定向打击?

最近几天,没有什么比大资管新政更牵动全市场关注,而这个周一,也没有哪只股票,比广汽集团的闪崩更令市场惊心!

每逢周末迎新政,这次轮到百万亿资管行业!都说金融业躺着赚钱的日子到头了,究竟是怎么个到头法?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让资管江湖混战数载之后,又将迎来统一监管新时代。

谁等来意外利好?谁遭遇灭顶之灾?哪些业务获得监管重点支持?哪些业务遭遇定向打击?

券商中国七路记者,分赴资管一线,深入剖析宏观新政即将引发的微观变局,为读者带来8000字全干货解读!

  1、银行理财:打破刚兑到底意味着什么 关键词:净值型管理、打破刚性兑付、禁止期限错配、第三方独立托管、封闭产品不得低于90天

一行三会及外汇局在这些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凸显严监管的趋势。其中,打破刚性兑付的核心,就在于不搞资金池,产品净值适用公允价值原则。

不少银行资管人士在受访时表示,对“净值型”、“打破刚兑”持“知易行难”的观点,称不少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同时,按照新规要求,过渡期(1年半)后将逐步通过成立的银行系资管子公司的模式来开展资管业务,实现风险隔离。这也意味着,银行资管子公司将在不久的将来陆续成立。

影响一:打破刚兑,首次要求净值化管理

明确定义了“刚兑”的概念和处罚措施,首次要求对资管产品实施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

银行人怎么看:

华南某城商行资管部负责人A:都知道要打破刚兑,但操作起来不容易,尤其是中小银行的客户对风险和理财产品的认知度还不够,打破刚兑之后可能会面临比较大的客户流失和负债端压力。

华南某股份行资管部负责人B:就目前情况而言,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还有三个问题需要解决,包括资产估值方法、中后台的硬件软件都要加强、客户买不买账。

其中,估值的难点不仅在于非上市公司股权、非标资产等资产应该如何净值化核算,还在于对债券等资产应该采用哪种估值方法,成本法估值不客观,市价法估值的净值波动又非常大,客户不一定买账,容易形成“客户赎回——银行卖券”的连锁反应。

华南某农商行资管部负责人C:客户已经习惯了预期收益,净值型产品的接受度不高;净值型产品的收益和风险、利率的波动密切挂钩,中小银行中后台的投研能力、估值体系建立能力不一定能跟上。

影响二:规范资金池,禁止期限错配

一是强化久期管理,要求封闭式产品期限不得低于90天,减少短期化的理财产品;

二是要求非标标的到期日应早于产品到期日(开放日),彻底堵死非标资产错配的路。

银行人和专业人士怎么看:

华东某农商行资管部负责人D:虽然新规明确“规范资金池”,但实质仍是禁止负债方面的资金池,核心就在于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非标投资规模会减少,理财规模可能面临收缩。

华南某股份行高管E:我们最关注的也就是规范资金池的内容,其实我们行发行的短期产品本来主要就是开放式的,而开放式产品不能投资非标,新规强调的也是这样一种风险的匹配,如果用短期的理财产品去投资非标,就只能不断采用期限错配的方式,以时间滚时间直至退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以后的投资标的应该是要聚集在标准化资产(尤其是债券类资产).

天风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廖志明:目前整个银行理财非标投资占比是18%左右,投了接近5万亿的非标资产,非标资产不能期限错配的要求延续,接下来要么就是银行理财提高发行期限,多发一年期以上的产品去投资非标,要么就提高标准资产占比,或者非标转标。

影响三:保本理财将退出市场

华东某农商行资管部负责人D:保本理财也被剔除出资管产品,这也意味着,银行的保本理财要退出市场了——负债中保本理财占主导的银行,要面临负债的再择或者资产的压缩,银行需要借助发行结构化存款产品或者大额存单来弥补存款绝对额的减少。

  2、券商资管:规模增速放缓符合预期,另有诸多隐忧 关键词:通道业务、期限错配和加杠杆、缓冲期

《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券商资管对规模增速将放缓的现实并无过多担忧,毕竟这完全在业界预期之内,甚至认为新政更有利于正规资产管理机构展业。

但多家券商资管也表示,还是存在一些隐忧,比如分级产品的空间、自有资金补偿产品的合规性、税收的一致待遇等。

影响一:增速放缓在预期之内

《征求意见稿》核心要点之一即为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而且通道业务占据券商资管总规模的七成,但海通证券、广发证券等多家券商对此并未抱有太大的担忧。

一是因为此次征求意见稿与去年及今年年初提出的禁止通道业务基本一致,券商今年以来也已按照新规实施,通道业务已暂停新增,因此征求意见稿对券商影响非常有限。尽管通道业务规模占总资管规模的七成,但由于通道费率仅万分之五,存量业务对券商总收入的影响也仅为2%。

二是因为2013年6月大集合被叫停,目前主要是存续产品,并未有新设。大集合中大多数为现金管理计划类的集合理财产品,其投向多为高流动性资产,也不存在定价分离问题,基本符合监管要求。对于期限错配和加杠杆,确实是整改的重点,但给予了缓冲期,短期影响较小。

《征求意见稿》也为正规金融机构送来了利好。

华泰证券资管认为,新政明确资产管理业务属于特许经营业务,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除了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将属于“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情形外,其余各类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P2P公司、各类互联网或线下财富管理公司预计均无法再开展资管业务。

此条对于现有资管行业的格局将造成重大影响,有利于上述机构客户向正规金融机构资管业务的回流。

影响二:乐观中不乏隐忧

券商中国采访的多家券商资管表示,《征求意见稿》将投资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比例超过50%的私募产品的情形界定为不得进行份额分级,未来券商主动管理类产品将无法进行分级。因此,结构化单票定增、员工持股计划、可交换债业务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目前,券商集合计划中大量存在以自有资金有限补偿结构类型的产品,按照《征求意见稿》中“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因此,如果自有资金有限补偿形式被认定为某种形式的垫资兑付,则此类产品结构不能再设计。

《征求意见稿》的指导思想是公平性原则,即以一致的原则对待各参与主体。目前公募产品有税收方面的优惠措施,其他资管及银行理财不享受税优。今后银行理财、券商大集合等类公募的产品,能否给予一致待遇?业界较为关注。

  3、信托:当下受影响最大 关键词:刚性兑付、去通道去嵌套、通道、禁止份额分级

对于资管行业中规模第二大的信托来说,资管新规后,行业会出现哪些变化?对投资者又有何影响?

简单讲,信托公司必须不得不加速提高主动管理能力了,投资者也必须要自负盈亏了。

不少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本次资管新规超预期的内容不多,短期对信托行业影响不大,重点要关注后续出台的细则,如何落地?力度多大?这才是对信托业有深远影响的。

影响一:刚性兑付不破不立

刚性兑付将从信托公司的一种责任,转化为一种违规行为将被处罚。

失去了刚性兑付的吸引力,信托公司无疑只有通过更强的管理能力和品牌信誉度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大资管中,获取到投资者的青睐。这对信托公司短期的影响是巨大的,习惯了“保本”产品的信托投资者,需要时间转换理念,短期遭遇客户流失是信托公司难以避免的经营压力。

业内人士认为,信托公司不再有刚性兑付的包袱,同时,信托业增速不断放缓,对于扩张业务的需求不大,因此,未来信托公司增资的需求料将收缩。

某业内人士表示,“不区分责任的刚性兑付是行业的顽疾,导致风险和收益不对等,劣币驱逐良币,产品定价无法反映产品风险。本次资管新规若能得到有效实施,对行业的长远发展必是利好。”

影响二:半壁江山的通道信托

对于资管新规中“去通道、去嵌套”的规则,海通研究孙婷表示,“如果全面禁止,预计信托收入影响在100亿,约占目前信托总收入的10%”。

光大兴陇信托研究员袁吉伟表示,“严格按照新规做,确实大部分通道难以运行,但是还要看执行尺度,而且实际业务中很难认定何种情况是绕开监管。”

这对于通道业务占比很高的公司来说,打击无疑是巨大的。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行业的分化会越来越大。

按照资管新规,通道业务至多仅能套一层。某业内人士表示,通道业务模式将发生很大变化,从传统的银行理财+信托通道+其他,简化为银行理财+信托主动管理,亦或是银行代销+信托通道+其他主动管理的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资管新规中对于资管产品的范畴认定,财产权信托和单一资金信托被排除在外。业内人士认为,这是监管为了防止一刀切引发市场震荡而留的缓冲垫。

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发展中心陈进博士表示,“从目前监管上看,需要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果是本质上嵌套,形式上为财产权信托和单一信托,很可能被纳入资金信托计划监管。”

此外,资管新规严格禁止份额分级,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分级限制会产生较大影响,阳光私募等结构话产品将不能再为开展,目前设置劣后级是非常普遍的增信措施,但新规后,这个交易结构就作废了。

影响三:净资本计提或将取消

在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看来,本次新规从后面的答记者问来看,是将资本计提、风险准备金做为一盘棋,这可能是未来统一监管的思路,也就是在净资本计提和风险准备金中二选一。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其实当前信托产品是双重计提,即有类似风险准备金的信托保障基金(资金信托按照规模的1%),也有净资本的扣除要求,比如房地产非标债权1.5%。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就目前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两者都缴压力很大。从新规来看,预计信托不会计提净资本,而是延续信托保障基金的模式,但缴纳方式会向风险准备金标准靠拢。”

  4、私募基金:明确杠杆比例,合格投资者门槛提高 关键词:份额分级、去杠杆、合格投资者门槛、广汽集团

作为大资管行业的一员,目前私募基金管理规模已达10.77万亿元。监管新政对私募行业主要有两大影响:明确杠杆比例,合格投资者门槛提高。

影响一:明确杠杆比例

新规规定,以下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

1. 开放式私募产品;

2. 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私募产品,投资比例超过50%即视为单一;

3。投资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比例超过50%的私募产品。

分级私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2:1。发行分级资产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当对该资产管理产品进行自主管理,不得转委托给劣后级投资者。

“目前看来,新规对银行理财、委外方面影响会比较大,委外直投私募肯定不行了,不过这点去年监管部门对银行就有过窗口指导,算是预期之内。另外,私募不能再通过5倍甚至10倍的超级杠杠放大投资风险和收益了。”上海某大型量化私募人士表示。

展博投资总裁冯婷婷表示,大资管新规主要对固定收益、类固收以及非标准化产品影响较大,而私募证券类产品主要是标准化产品,其所受影响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今日盘中广汽集团曾一度跌停,而其流通股东中多为资管计划。中金认为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在资管新规之下,此前持有广汽A的投资者出于去杠杆、去通道化等原因而被迫减仓。

影响二:合格投资者门槛提高

新政中合格投资者的门槛为: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此前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门槛是: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私募合规人士温志飞表示,对于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方面,目前市场仍有所困惑。相对于《私募基金管理条例》而言,资产规模提到500万,年收入降低10万。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要求专业投资者门槛是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三者之间如何协调,等大资管新规正式出台后或会有具体的细化条例。

“两年投资经验如何认定还需明确,从实际情况看,客户对提交家庭资产证明和本人收入证明还是会有些排斥。”上海某大型量化私募人士表示。

整体而言,冯婷婷认为受新规影响以往的固定收益产品将向净值性理财产品转型,净值计算就会有波动、有亏损,长远来看将提升国内投资者的风险偏好能力,利好证券私募的发展。

  5、公募基金:分级产品须主动转型,否则难逃清盘 关键词:公募产品负债比例、份额分级

《指导意见》对公募产品的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设定140%的上限,同时明确规定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这也意味着,市场上存量的分级基金,未来或者主动转型为LOF产品,或者难逃清盘的命运。

影响一:公募产品负债比例最高1.4倍

《指导意见》对公募产品的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设定140%的上限。同时要求《指导意见》要求资管产品持有人不得以所持产品份额进行质押融资,个人不得使用银行贷款等非自有资金投资资管产品,资产负债率过高的企业不得投资资管产品,以抑制层层加杠杆催生资产价格泡沫。

分级产品方面,《指导意见》对可进行分级设计的产品类型作了统一规定,即公募产品以及开放式运作的、或者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或者标准化资产投资占比50%以上的私募产品均不得进行份额分级。

对可分级的私募产品,《指导意见》规定:

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不得超过2:1.

上海一家基金公司总经理助理告诉记者,《指导意见》是希望能够继续金融“去杠杆”,抑制资产泡沫,“资管产品的杠杆分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产品层面通过投资加的杠杆,第二种是产品持有人通过融资加的杠杆,第三种是通过产品设计、结构化加的杠杆。《指导意见》针对三种加杠杆方式都给出了明文规定,这个管理是非常全面的。”

他具体解释,第一条关于产品投资方面的杠杆,公募基金是1.4倍上限,这是对此前法律法规的明确和强化;第二个层面,资管产品持有人通过质押融资再去加杠杆,意见稿中明确不可以使用;第三种类型为结构化产品,分级基金的优先级可以让原本不具备投资资管产品资格的钱,比如银行资金间接流入资本市场,这种方式明确公募基金不允许参与。

影响二 :分级基金面临转型或清盘压力

在分级产品方面,《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这也意味着,未来分级基金将面临转型为LOF或者清盘两种可能性。

根据今年5月正式生效的《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中规定,分级基金B份额买入和基金份额分拆须满足以下条件: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合计不低于30万元,且投资者需要到开户的证券营业部签署风险揭示书,显著拔高的投资门槛已将大部分普通投资者拦在门外。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今年前三个季度,分级基金的基金规模和基金份额均有明显下降。今年三季度末,149只分级基金合计基金规模为1558.92亿元,较2016年年底下降706.89亿元,降幅为31.2%;合计份额为877.32亿份,较2106年年底减少287.39亿份,降幅为24.67%。

此前市场上已有多只偏股型分级基金或转型为LOF基金,或被迫清盘。一度风光无限的分级基金产品,在遭遇股市深幅调整后如今政策彻底转向,分级基金已然进入衰退期。

  6、保险资管:话语权有望提高 关键词:影响千亿元级别、利好保险细分市场

保险资管机构发行的保险资管产品,从概念上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从广义上说,保险资管产品包括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等系列产品,而从狭义上说,仅是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

一位中小型保险资管公司负责人认为,此次《资管新规》针对的更偏向狭义的保险资管业务,也就是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预计目前规模在千亿元级别(2016年初数据为1000亿左右).

影响一:总体符合新规要求

谈及具体的影响,他表示,对于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业务,保监会此前已在行业内征求意见,并执行了新的监管规定,且总体上符合此次《资管新规》的要求。

组合类资管产品业务自2013年2月开始在保险资管公司重启试点(《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124号文)),此后创新迭出,一度出现加杠杆、资金池等情况,不过2016年6月保监会曾下发104号文(《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予以规范,规定这类业务禁止出现八类情形,并要求于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清理。

保监会104号文禁止出现的八类情形包括:

1、发行具有“资金池”性质的产品,主要是指投资于非公开市场投资品种,且具有滚动募集、混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未单独建账或未独立核算等特征的产品。

2、发行具有“嵌套”交易结构的产品,包括产品主要投资于单只非公开市场投资品种,或产品定向投资于另类资产管理产品,或产品定向投资于同一管理人设立的产品等情形。

3、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分级产品。

4、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分级产品,权益类、混合类分级产品杠杆倍数超过1倍,其他类型分级产品杠杆倍数超过3倍。

5、在产品下设立子账户形式进行运作。

6、未明确产品投资的基础资产具体种类和比例,笼统规定相关资产的投资比例为0至100%。

7、以外部投资顾问形式将产品转委托。

8、委托托管银行分支机构作为产品托管人(该机构已获得托管银行总行授权除外).

从中可见,包括资金池业务、嵌套、杠杆等在内的这些禁止情形,与《资管新规》要求一致。

影响二:产品类型划分需修正

不过,保险资管产品业务也受到了些许影响。

从资管产品类型上看,《资管新规》对按照投资性质将其分为四大类:

1、固定收益类产品(债权类资产占比不低于80%)

2、权益类产品(权益类资产占比不低于80%)

3、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占比不低于80%)

4、混合类产品

而保监会的104号文则将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分为五大类:

1、单一型产品(某一特定工具占比90%以上)

2、固定收益类产品(固定收益类占比80%以上)

3、权益类产品(权益类占比60%以上)

4、另类产品(债权计划、股权计划、资产支持计划占比不低于60%)

5、混合类产品

因此,保险资管产品类型及资产配比要求与《资管新规》不一致,因此在产品组合类型上需要进一步修正。

此外,根据资管新规,资管产品的投资者可以为自然人和法人,但保监会124号文规定,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仅限于向境内保险机构等合格投资人发行,其投资者均为机构,未来有没有可能扩围到自然人?业内人士表示期待,不过需要保监会细则“放行”才可。

多位大型保险资管公司人士认为,从买方角色的身份看,资管新规形成利好。他们的逻辑在于,降杠杆、去通道后,资金竞争压力减小,加之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投资收益率有望上行,特别在非标资产上,保险资管的话语权有望提高。

另外,中国债券市场近期波动较大,新政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券商中国记者特别采访了多家机构,为读者呈现这个细分市场即将迎来的变局。

  7、债券:净值管理恐将使债券型理财产品优势丧失 关键词:净值管理、信用利差

银行理财及其委外资金也是过去几年债市最大的需求力量。而在泛理财资产配置占比上,债券投资配置比例最大,份量也最重。过去若干年以来,债券型银行理财规模增长的速度远远超过权益类银行理财产品、股票型基金的增速。

本次指导意见无疑会对资管行业发展速度、生态以及债券市场产生深远影响,值得各界加以详细解读。

光大证券固定收益部张旭:净值管理不利于债券市场

从方向上看,资管办法会对债券市场形成利空;从幅度上看,影响非常有限;从时间上看,影响先弱后强, 预计过渡期结束后会回归中性的水平。

未来银行资管产品将使用净值管理,因此增加了收益的不确定性,其结果是债券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规模增速会明显下降,甚至会出现负增长。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理财及其委外账户配置债券资产的额度会明显下降,不利于债券市场。同时,在净值化管理的过程中,为了尽量维持产品净值的稳定性以及可预期性,管理人倾向于尽可能多地配置估值波动较低的非标资产,从而挤占标准化债券的配置额度,不利于债券市场。

过去若干年以来,债券型银行理财规模增长主要得益于其刚兑的属性以及风险调整后相对较高的收益。如果实施净值化管理并降低了非标的占比,那么银行理财产品的上述优势会相对丧失,债券型理财产品的增速会明显放慢甚至负增长,最终结果是投资者转移至权益型、量化性的产品。

资管新规之后还会有“细则”出台,细则出台后还要看一行三会的执行力度事。事实上,金融强监管以及去杠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因此,目前远未到“利空出尽”的时候。

兴业证券固定收益部分析师黄伟平:信用债利差面临走扩压力

从短期看,虽然市场有所预期,但金融去杠杆持续、加上货币政策偏紧,后续仍有更多的监管细则出台,对债券市场仍有负面影响,风险偏好回落,低等级信用债等将首当其冲,信用债利差面临走扩压力。但中长期看,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去刚兑削弱无效的融资需求,去通道化和去资金池,驱动资金从表外回归表内,配置力量上升,债券市场有望回归基本面的定价逻辑。

中金公司固定收益陈健恒团队:标准化债券将会受益

对债市的影响来看,短期靴子落地,整体冲击不大。但是,面临年底供求失衡,市场情绪偏谨慎,容易放大消息面影响,值得继续观察。有利的一面在于,由于非标受限,银行理财如果保持规模基本稳定,需要逐步调整配置方向,标债相对受益。

此外,监管政策越严格,货币政策传导越顺畅,央行调整货币政策的制约就会越少。因此,理财等规模的扩张放缓和资产配置方向的调整将相互交织,中期来看对债市影响未必是利空,但调整期间无疑会带来更多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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