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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先融期货子公司就资管计划信贷财产纠纷再提出诉讼 [打印本页]

作者: 龙听    时间: 2020-9-23 06:11     标题: 先融期货子公司就资管计划信贷财产纠纷再提出诉讼

近日,先融期货再发两起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就资管计划的信贷财产纠纷,中电投先融(上海)资产管理(以下简称“先融资管”)分别向安顺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市播州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等发起诉讼,最高涉及贷款本金逾两亿元。

公告显示,最新一则诉讼于今年9月7日获上海金融法院受理,被告方为遵义市播州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以下简称“被告一”)与遵义市播州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以下简称“被告二”)。

关于诉讼的基本案情,据介绍,先融资管于2016年设立中电投先融播州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后,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国投”)签署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委托陕国投向前述的被告方发放信托贷款,相关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显示,实际向被告一的放款金额为19090万元,被告一以其土地使用权为贷款提供担保,被告二提供连带保证。

2020年1月,陕国投向先融资管出具《权利/财产转移通知书》,陕国投将《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给了先融资管,并通知了被告一和被告二。随后,先融资管也与被告一签署了《延期还款协议》,但截至2020年9月7日,被告一未能依约按时偿付约定的本金及利息。为此,先融资管请求判令被告一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9090万元,以及支付相关的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共计金额超过2.5亿元。

同日发布的另一则涉及诉讼的公告也存在类似的情况。于今年9月3日获受理的诉讼中,纠纷起因于先融资管在2017年设立的中电投先融锐顺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委托光大兴陇信托,向安顺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安顺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放款金额为28550万元,截至2020年7月27日安顺市交通建设投资仍有22360万元信托贷款本金尚未清偿。为此,先融资管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就尚未清偿的信托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律师费承担清偿责任、连带清偿责任,共计金额逾3亿元。

目前,前述两个案件立案,完成诉讼费用支付,法院正式受理,其他暂无进展。先融期货表示,此次诉讼不影响先融资管固有财产及权益。公司将根据调解协议的履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先融资管已不再开展非标准化债权业务,此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及先融资管的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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