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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调整纤维板交割区域、基准交割地、地区升贴水及仓储费等事项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龙听    时间: 2019-11-11 10:45     标题: 关于调整纤维板交割区域、基准交割地、地区升贴水及仓储费等事项的通知

各指定交割仓库、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贴近市场需求、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对纤维板交割区域进行调整:增设广西、安徽、山东、四川、河北、河南、湖北等地为交割区域,保留广东、江苏为交割区域,天津、浙江不再作为交割区域。

  纤维板基准交割地由广东调整至广西,各地区所设交割库与基准交割库的升贴水为0元/立方米。

  纤维板仓储费调整为1元/立方米·天。

  2019年11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已有纤维板标准仓单全部予以注销。2019年12月第1个交易日起,我所按照调整后的交割区域和升贴水办理标准仓单注册等相关业务。

  特此通知。

  附件1:调整后的纤维板指定交割仓库升贴水.docx

  附件2:调整后的纤维板指定交割仓库入出库费用最高限价.doc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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