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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收取2019年会员年会费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龙听    时间: 2019-3-28 16:50     标题: 关于收取2019年会员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章程》、《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大连商品交易所将于2019年3月29日通过从会员结算准备金账户中自有资金部分直接划款的方式收取2019年会员年会费,请各家会员及时在结算准备金账户中存入相应资金。各会员单位的收取标准为:期货公司会员2万元/家,非期货公司会员1万元/家。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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