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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金所:1月21日起结算会员提交的国债可作为全部金融期货品种的保证金 [打印本页]

作者: 龙听    时间: 2019-1-11 16:50     标题: 中金所:1月21日起结算会员提交的国债可作为全部金融期货品种的保证金

1月11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公告,为进一步降低市场成本,发挥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的市场功能,自2019年1月21日起结算会员提交的国债可作为全部金融期货品种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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