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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暂缓企业社保转交税务部门 多地跟进 [打印本页]

作者: 龙听    时间: 2019-1-6 07:58     标题: 北京暂缓企业社保转交税务部门 多地跟进

企业社保转交税务部门已暂缓。

  上证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日前公布的一份通知中发现,除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两大群体之外,参保人数较多的企业社保问题,并未被提及。

  这份通知名为《关于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下称《通知》)。



  上述《通知》显示,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记者也从北京人力社保热线12333获悉,目前北京市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业务确实已经移交给了税务部门,而征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业务暂时仍主要由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

  除了北京,包括青岛、山西、湖北等多地税务机关网站也已经发布公告,均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但是也均未提及企业养老保险的移交事宜。

  此前,有消息称,税务将先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企业社保转交税务的工作或将暂缓,而且暂缓时间未知。从此次各地税务局公开文件来看,企业社保转交税务部门暂缓的消息已获得明确。

  对于企业社保征收暂缓移交税务的原因,有业内人士认为,过去有些企业并未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来缴纳社保,而是按照相对较低的标准缴纳社保费用。而税务部门直接掌握着企业的工资数据,社保费用征缴一旦由税务部门来接管,企业或必须按照职工实际工资来缴纳社保费用,可能明显加大民营企业的社保压力。

  同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涉及到的人数、数据、情况繁多,前期工作未彻底完工也可能是延缓移交的原因之一。

  有熟悉情况的人士认为,企业养老保险征收职能暂缓移交,将留待有关配套政策和制度完善后,再行移交。上述举措无疑是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实际情况后做出的明智决策,不仅为广大企业留下了一段适应新征管政策要求的缓冲期,同时也为企业社保征收标准合理下调的法律程序,留下了更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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