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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违规展业屡遭处罚 “零佣金”时代证券经纪人何去何从 [打印本页]

作者: 龙听    时间: 2018-11-29 15:30     标题: 违规展业屡遭处罚 “零佣金”时代证券经纪人何去何从

近期证券经纪业由于展业违规收到监管处罚时有发生。近期,浙商证券经纪人李文英接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令这个现象再添新例。业内人士表示,经纪人近期屡遭处罚,一方面暴露出券商对经纪人合规管理的短板,同时也反映了弱市中经纪人展业范围狭窄所引发的一系列困境。

近日,上海证监局对李文英出具警示函。处罚决定显示,李文英在浙商证券上海万航渡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向客户发送的信息中存在误导客户的内容,其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据上证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包括海通证券、东方证券、西部证券在内的多家券商的经纪人因违反相关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资深业内人士认为,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经纪人是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证券经纪人常年不在营业部办公,基本脱离证券公司掌控,券商对经纪人的合规管理确实是行业普遍存在的难题。

同时,在佣金趋势性下行的大背景下,证券经纪人存在展业空间比较狭窄的现实困境。

华东某大型券商资深经纪业务人士表示:“经纪人的主要收入来自于净佣金的分成,即券商代扣客户的交易佣金在扣除税、规费等成本之后的净佣金,按一定比例分成。目前,行业中给到经纪人的分成比例一般在50%至70%之间,也有激进券商的分成比例更高。”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2018年三季度经营情况分析显示,今年前三季度行业平均净佣金率为万分之三点七九,接近历史最低水平。同时有券商研究报告中称,目前券商代收的规费约为万分之零点八七;券商信息系统费用,约万分之一。由此可见,经纪业务券商端成本约万分之一点八七,这意味着券商佣金收入扣除成本后留给经纪人分成的净佣金已所剩无几。佣金分成收入的急剧减少,使得违规展业对于经纪人诱惑力正在变大。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经纪人能从事的业务有6项,包括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等。

上述华东资深经纪人士进一步分析道,经纪人的主要工作就是把客户带到营业部来,就算任务完成,客户后续的其他更高附加值的业务像融资融券、股指期权、基金销售等,并不在法律允许的展业范围之列。

某大型上市券商经纪人士的理解则有所不同。他认为,根据去年颁发的合规管理细则,经纪人是证券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只要取得了相关业务的资格就应该可以从事上述业务。比如,经纪人若取得了基金销售从业资格证,就可以向客户推荐理财产品。证券公司也可以向经纪人支付销售费用。

也有券商对此持谨慎态度。华泰证券资深经纪业务人士认为,这类业务应由更专业的证券公司正式员工如营业部的投资顾问来提供,因此,公司近两年来的策略是裁减或转岗经纪人,并大力建设投顾团队。

还有券商经纪业务人士认为,《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从制定至今,已有近十年。在这十年里,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证券经纪也从交易通道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业务范围较十年前丰富了很多,所以希望经纪人的从业范围能够在合规风控到位的基础上得到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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