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调整方面,一是根据国标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3274-201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和日标JIS G 3101-2015《一般结构用轧制钢材》修订螺纹钢期货合约、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割品级;二是将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黄金、白银、天然橡胶、石油沥青共13个品种期货合约中“最后交易日”由“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修订为“合约月份的15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春节月份等最后交易日交易所可另行调整并通知)”;三是统一合约表中涨跌停板幅度、合约月份以及交割单位相关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