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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磅新规!日盘集合竞价来了 影响几何? [打印本页]

作者: 龙听    时间: 2023-5-26 10:34     标题: 重磅新规!日盘集合竞价来了 影响几何?

自2023年5月25日夜盘起,部分品种将增加日盘集合竞价,对交易有何影响?立即查看。
新规内容
根据上期发〔2023〕25号、上能发〔2023〕11号、大商所发〔2023〕20号和郑商函〔2023〕29号文通知,自2023年5月26日(即5月25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对于开设连续交易的品种在日盘开始前增加日盘集合竞价或者撤单功能,各期货交易所具体规则如下所示:



1、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

对于开设连续交易的品种在日盘开始前5分钟(即08:55至09:00)增加集合竞价。08:55-08:59为集合竞价申报阶段,客户可以报单、撤单。08:59-09:00为集合竞价撮合阶段,夜盘连续交易未成交的报单如在日盘集合竞价申报阶段未撤单,将进入集合竞价撮合阶段。

大连商品交易所在集合竞价申报阶段:系统只支持无属性的市价单和限价单、市价止损(盈)单和限价止损(盈)单的申报和撤单;套利单不能参与集合竞价。在集合竞价撮合阶段:市价止损(盈)单和限价止损(盈)单不参与集合竞价撮合。

2、郑州商品交易所

对于开设连续交易的品种,交易者可以在其日盘开始前8:55至8:59之间对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进行撤单。

附:各交易所集合竞价阶段报撤单规定



要点解读
一、 新增日盘集合竞价、日盘前撤单时间的执行时间?

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当晚夜盘交易时起。

二、本次修订规则在哪些品种上执行?

在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上执行。

三、为什么新增日盘集合竞价、日盘前撤单时间?

(1)增加日盘集合竞价是交易所优化交易机制的举措,将促进日盘开始交易的价格更加公允,同时降低夜盘结束至日盘开始期间商品价格波动对未成交报单造成的冲击,有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性。

(2)新增撤单时间窗口,使交易者可以在日盘开始前对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进行撤单,有助于保护交易者权益。

四、增加日盘集合竞价的交易所是哪些?什么是增加日盘集合竞价?

大商所、上期所、能源中心。

对于开设连续交易的品种增加日盘集合竞价,在有连续交易阶段的交易日,每个合约有两次集合竞价。在夜盘连续交易后日盘开始前的08:55至08:59之间,客户可以报单、撤单。夜盘连续交易未成交的报单如在日盘集合竞价报单阶段(08:55至08:59)未撤单,将进入集合竞价撮合阶段(08:59至09:00),集合竞价撮合时间,不可报撤单。

日盘集合竞价与开盘集合竞价逻辑一致。

五、新增撤单时间窗口的是哪个交易所?窗口具体是什么时间?

郑商所。日盘开始前8:55至8:59之间。在此期间只能申请撤单,不能报单。

六、夜盘交易中未成交的申报能不能在日盘开始前撤单?

可以。大商所、上期所、能源中心、郑商所在8:55至8:59之间都可以对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进行撤单。

七、如果夜盘交易中未成交的申报没有在日盘开始前撤单,会发生什么?

大商所、上期所、能源中心:未撤单的申报会自动参与日盘集合竞价撮合。

郑商所:未撤单的申报会自动参与日盘连续竞价。

八、郑商所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日盘会再次参与集合竞价吗?

不会。郑商所此次修订没有新增加一次集合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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