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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PTA期货实施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的通知

关于PTA期货实施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了关于PTA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相关业务规则,根据交易所要求,将对PTA期货实施交易者适当性管理。2018年11月9日规则发布之日起,对于新开户的境内客户,公司将先关闭其PTA期货交易权限,待客户符合交易所特定品种交易者适当性管理标准后,才开通PTA期货交易权限;对于新开户的境外客户,公司审核其满足特定品种交易者适当性管理标准后,开通PTA期货交易权限,关闭其他品种交易权限。


PTA期货交易者适当性认定标准:

(一)个人客户及单位客户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货基础知识,了解交易所特定品种相关业务规则,通过相关测试;

(二)申请交易编码或开通交易权限前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三)最近三年内具有境内期货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在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期货交易场所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四)单位客户具有参与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具有健全的信息通报制度,包括向开户机构提供和及时更新负责期货交易的部门主管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信息的机制;

(五)个人客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

(七)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八)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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