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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中国政府2018年经济及主要改革政策一览

背景资料:中国政府2018年经济及主要改革政策一览

北京2月5日 - 以下为中国政府2018年实施或推出的一系列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和改革措施:

**经济/金融/外汇**

*--中国中共中央、国务院周日发布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的同时,推动农村文化、治理、民生、生态等在内的乡村发展水平的整体性提升;要增加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不断增强乡村振兴投入力度。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鼓励社会资本在示范区所在县域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投资组建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

--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办法,新增内容包括强调保险资金运用必须以服务保险业为主要目标;明确保险资金运用应当坚持独立运作;保险公司股东不得违法违规干预保险资金运用工作等。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为切实解决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中国发改委“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称,允许实施机构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符合条件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依法依规向实施机构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资。

--中国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鹤在达沃斯论坛上称,中国将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宏观经济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中国经济基本面长期向好的态势没有改变。中国近期要高度关注大国货币政策的外溢性,以及股市债市大宗商品市场的变化,中期则要关注劳动生产率的改善以及大国储蓄率的变化。

--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再遇监管重拳。保监会和财政部发文规范保险资金投资,明确保险机构不得通过股权投资计划等创新方式违规形成地方债务。同时,坚决制止地方政府以引入保险机构等社会资本名义,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中国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国企报告重点是总体资产负债,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情况。

--中国银监会周六晚间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明确2018年重点整治八个方面共22条。其中,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以及影子银行是整治重点,要继续推进金融体系内部去杠杆、去通道、去链条。

--中国银监会周五发文称,将开展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试点工作,以进一步完善村镇银行投资管理模式;并试点设立“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以提升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中国总理李克强表示,推动澜湄合作从培育期顺利迈向成长期,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等产能合作,中方支持企业按照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湄公河国家参与建设一批水电站、水库、灌溉、饮水工程,实现合作共赢;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通信等领域的产能合作也有广阔前景。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称,中法两国要大力深化核能、航空航天等传统领域战略合作;不断培育新的合作增长点,加快推动农业食品、医疗卫生、城市可持续发展、绿色制造、金融等新兴领域合作。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通知,为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严禁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新修订了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一步加严了置换比例要求;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新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明确委托贷款资金不得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或增资扩股等;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禁止的领域和用途,不得从事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

--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称,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

--中国“一行三会”推出规范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要求市场参与者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健全债券交易合规制度,严格遵守监管部门制定的流动性、杠杆率等风险监管指标,并合理控制债券交易杠杆比率;审慎设置规模、授信、杠杆率、价格偏离等指标,实现债券交易业务全程留痕。

--中国银监会召开会议称,将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相关信贷投入;并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各类涉农金融机构回归本源。

--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资金设立股权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保险资管机构股权投资计划业务进行规范,以防范险资以通道、嵌套、名股实债等方式开展股权投资计划业务,避免变相违规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避免增加实体企业融资成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央行表示,2018年起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将由现行20%左右提高至50%左右,本次调整已充分考虑了春节前现金投放等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对提高交存比例的过程采取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中国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修订后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财税/外贸**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中英将加强发展战略对接,扩大双向开放和双向投资,提升高技术产品在双边贸易中的比重,中方愿适时审视启动“沪伦通”(上海和伦敦股票交易市场的互联互通)准备工作。据商务部发言人透露,英国首相访华预计签署总额90亿英镑的商业协议,涉及一带一路建设、金融、创新、农业、科技等领域;双方并同意共同建设雄安金融科技城和青岛中英创新产业园。

--中国商务部等七部委最新公布《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境内投资主体在境外设立企业前,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相关部门将重点督查中方投资额等值3亿美元以上的对外投资,以及敏感国别、敏感行业的对外投资等。

--中国国务院发文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等11部行政法规,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加油站建设、经营,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取消外商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以上的限制。

--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中国财政部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钢材等产品的出口关税,并以进口暂定税率方式降低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先进医药原料商品的进口关税。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称,《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人大常委会近期已相继审议通过本地区环保税方案,为环保税开征铺平了道路,各地均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法定幅度内确定了税额方案。

--继中国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后,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将过渡期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和苏州五个城市。

--中国财政部发布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称,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改革**

--中国工信部等指出,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严禁新增产能和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是今后一个时期去产能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强化督查机制的同时,将于2018年上半年对“地条钢”易发多发的地区,组织开展防范专项大检查,进一步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的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年至2017年关停并列入淘汰公告的电解铝产能指标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产能置换,逾期将不得用于置换。

--在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动下,由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牵头,40余家金融机构共同发起成立“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助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周三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确定加大支持基础科学研究措施,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注:*代表新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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