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期货程序化 | :期货程序化研究 | :期货量化学习 | :期货量化 |
返回列表 发帖

资管产品增值税新规昨起实施:多家私募发布缴税通知

资管产品增值税新规昨起实施:多家私募发布缴税通知

核心提示: 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缴纳增值税新规正式实施。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大部分私募正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目前已有多家公司对外发布缴税通知,从各方反馈情况看,仍有诸多问题等待税务机关最终确认。

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缴纳增值税新规正式实施。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大部分私募正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目前已有多家公司对外发布缴税通知,从各方反馈情况看,仍有诸多问题等待税务机关最终确认。

 私募业积极应对

“这几天公司最忙的就是这事,主要是公司财务部在负责。圈里各公司都在准备,有些大型私募已经发了公告。”华南一家私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另有多家私募也向记者表示正在推进相关工作。

整个私募行业都在积极应对。2017年12月27日,知名私募永安国富资产公告称, 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相关规定,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管理人将根据取得收益的性质,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该等税款将从基金财产中予以扣除,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减少。

此后,又有多家私募相继发布公告。上善若水资产公告称,目前监管部门下发的政策中,对各项征税的细则还未明确。结合相关部门和机构意见,按照现有的公开信息进行推算,增值税会对产品产生3%左右的成本,目前普遍采取的做法是由托管人统一清算,把资金从产品总资产中扣除,然后划转给管理人进行缴纳,不需要投资者个人再缴纳。这项成本和其他基金运营费用一样,将直接在基金净值中扣除,因此会导致部分产品的净值收益有所下降。

成泉资本也公告称,将按增值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税务机关的要求计算和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对于持有存量产品的投资者,其投资产品取得的收益从2018年1月1日起,亦可能有所下降。

虽然产品征税可能对收益带来负面影响,但多数私募都表示影响有限。“其实影响不大,只要产品收益稳定,客户也不怕缴税,而且这个税收也不是只出在客户身上。”上海一家私募称。

据介绍,在实际操作中,私募管理人提成基准是税后净值——先纳税,然后收取管理费,最后再提业绩提成,因此等于也承担了部分税收。

对于上述新规,另一家上海大型股票私募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和客户都非常关心,但基本都能接受,毕竟是向国家纳税。“按照3%的标准,假如产品一年收益为15%,那粗算下来需缴纳的增值税就是0.45%,而且可能还有一些免征的部分,其实情况还好。可以理解为多交3个点的业绩给国家,公司层面的税收并没有变化。”

多项问题待明确

资管产品征税政策始于2016年12月2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在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2017年6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将资管产品纳税的正式实施时间定为2018年1月1日。

2017年12月29日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增值税核算估值参考意见及释义》,引起资管行业的集体关注。尽管参考意见给予一些问题解答,但实际操作很多问题还有待税务机关明确。

“具体的现在都没有定,托管方的方案也没有出来。目前,只是出台一些框架性文件,没有细则,很多应税范围和抵扣还没搞清,要看税务部门怎么收。”上述上海证券私募基金人士称。

还有私募人士表示,目前主要准备的工作就是与税务主管沟通确认产品、公司身份和产品外包与增值税相关的问题。私募基金管理人是不是属于金融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不是属于证券投资基金这些问题,也需要税务机关给予明确。

此外,还有业内人士表示,征税新政有关FOF(基金中的基金)等嵌套产品还有很多问题,比如不同产品投资主体是否都适用;高频策略也可能会有麻烦,比如核算中亏损部分的抵扣如何申报等问题。

论坛官方微信、群(期货热点、量化探讨、开户与绑定实盘)
 
期货论坛 - 版权/免责声明   1.本站发布源码(包括函数、指标、策略等)均属开放源码,用意在于让使用者学习程序化语法撰写,使用者可以任意修改语法內容并调整参数。仅限用于个人学习使用,请勿转载、滥用,严禁私自连接实盘账户交易
  2.本站发布资讯(包括文章、视频、历史记录、教材、评论、资讯、交易方案等)均系转载自网络主流媒体,内容仅为作者当日个人观点,本网转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不对该类信息或数据做任何保证。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能依靠信息而取代自身独立判断,不对因使用本篇文章所诉信息或观点等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3.本站发布资源(包括书籍、杂志、文档、软件等)均从互联网搜索而来,仅供个人免费交流学习,不可用作商业用途,本站不对显示的内容承担任何责任。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谢谢合作!
  4.龙听期货论坛原创文章属本网版权作品,转载须注明来源“龙听期货论坛”,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本论坛除发布原创文章外,亦致力于优秀财经文章的交流分享,部分文章推送时若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并涉及版权问题时,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方式:http://www.qhlt.cn/thread-262-1-1.html
如何访问权限为100/255贴子:/thread-37840-1-1.html;注册后仍无法回复:/thread-23-1-1.html;微信/QQ群:/thread-262-1-1.html;网盘链接失效解决办法:/thread-93307-1-1.html

返回列表